70年代婚姻 (70年代婚姻法)

杭州耍耍 05-10 阅读:49 评论:0

20 世纪 70 年代见证了婚姻法的重大改革,这些改革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以下是一些在这一时期发生的显著变化:

无过错离婚

在此之前,离婚通常需要证明过错,例如通奸、遗弃或虐待。在 20 世纪 70 年代,许多州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,允许夫妻在没有指责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。这使得离婚变得更加容易获得,并导致了离婚率的增加。

婚姻年龄限制

20 世纪 70 年代前,不同州对婚姻年龄的限制差异很大,有些州甚至允许未成年人结婚。随着儿童权利运动的兴起,许多州提高了婚姻年龄限制。这旨在保护年轻民众不受儿童婚姻的危害。

同居权利

70年代婚姻 (70年代婚姻法)

在 20 世纪 70 年代,同居越来越普遍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些州开始承认同居伴侣的权利,例如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。这有助于赋予同居伴侣与已婚夫妇类似的法律地位。

财产分割

传统上,婚姻中的财产归丈夫所有。在 20 世纪 70 年代,许多州实施了财产分割法,要求在离婚时公平地分配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。这改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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