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轼杭州任职是哪一年 (苏轼杭州任职时间)

杭州桑拿 06-02 阅读:45 评论:0

苏轼在杭州任职共有两次,分别为:

  • 第一次:熙宁五年(1072年)任杭州通判,至熙宁七年(1074年)七月离任。
  • 第二次:元祐四年(1089年)任杭州知州,至元祐六年(1091年)四月离任。

第一次杭州任职

熙宁五年(1072年)七月,苏轼由黄州团练副使任上被调任杭州通判。杭州通判是杭州知州的副手,负责协助知州处理政务。苏轼在杭州通判任上,政绩突出,深得百姓爱戴。他兴修水利,疏浚西湖,并创办了著名的杭州书院。

熙宁七年(1074年)七月,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谪黄州。离任时,杭州百姓夹道送行,依依不舍。

第二次杭州任职

苏轼杭州任职是哪一年 (苏轼杭州任职时间)

元祐四年(1089年)五月,苏轼由登州知州任上被调任杭州知州。杭州知州是杭州的最高行政长官,负责管理杭州府的一切政务。苏轼在杭州知州任上,延续了第一次任职时的政绩,继续为杭州百姓造福。他整顿吏治,减轻赋税,并大力发展杭州的经济和文化事业。

元祐六年(1091年)四月,苏轼因新党重新得势而被罢免杭州知州,离任时,百姓再次夹道送行。苏轼在杭州任职期间,为杭州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至今仍被杭州百姓所怀念。

参考文献

  • 苏轼 - 百度百科
  • 苏东坡与杭州 - 杭州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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